● 其次,对于药品转赠问题,法律并未禁止
将多余药品赠予亲朋好友不仅避免浪费也体现了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但是应注意几点:
1、处方药不要随便送。
处方药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之下才能开出的药物,这些药物必须针对患者的实际情况才能使用,这种药品适不适合其他病患者的病情、用法用量等问题,只有医生才能判断,随意赠送处方药给别人会存在许多风险,甚至涉及人命。
2、非处方药可以送,但要学会保护自己。
目前有很多药品都属于非处方药,这些非处方药物危害性没有那么大,可以适当地送给别人。但在赠送给别人的时候,注意做到以下几点,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1)赠送药品的时候一定要查看有效期,只有确定药品在有效期之内才送给别人。
(2)赠送药品给别人的时候,最好是当场保留“赠送”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3)最好是在第三方见证之下将药物送给别人,这样可以避免其他问题的出现。
● 要注意:丢弃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
《地方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把过期药品给人或家畜服用,甚至将其卖给药贩子,带来的伤害事情时有发生。而把过期药品随手扔在道路旁、垃圾中或挖坑填埋的做法,将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但是现在各地对废弃药物处理回收并无统一规定。
加快推进过期药品处置与管理,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过期药品处置与管理工作的建议》可以看出,郑州正在加快推进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 那么,无偿赠送的药品,对方吃出问题,需要负责吗?
赠送药品属于好意施惠,根据《民法典》规定,好意施惠行为如果致使受惠人身体受损了,只要施惠人对于这个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就无需承担责任。
这里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包括赠药人明知对方对该药物过敏,或者药物是过期药物、假药、劣药等还赠送给别人的行为;只要不存在这些情况,一般不会因为赠药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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