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培(清代人)字笃,生性孝顺与人友爱,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贡,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乡试中举, 由议叙知县,分发山东,历任巨邑及桃源同知篆,上级官吏把他视为左右手。狱讼中有疑难的问题一定委托他明断,准情酌礼终于结作令人信服的审判。当摄篆长山时,有良民黄某母子被墙压死,其子腿被截伤,骨断如截,旁边有铁锹一张上边带着殷红血迹。此案经十几个官员审判,没有查出凶手。王锡培披委托调查此案,被压死的妇女有个傻儿子,年纪十五六岁,他提供情况说:“墙倒时,曾看见雷火光中有两个鬼影跳墙去西墙外”。死者两个堂侄,平时和死者两家有矛盾,锡培叫来那堂侄家的小孩拿现场的铁锹让他看,那孩子说:“这是我家的铁锹。”接着就逮捕了那兄弟二人进行审讯,喝斥他们说:“你们是怎样杀人的?”那兄弟二人立刻变了脸色,只好供出他们趁夜黑天用铁锹杀人,又点火药使之成为雷殛现场。断清此案,没有拷打过一个人。
王锡培后补缺到山左管鱼台,正赶上闹大水灾,他亲驾扁舟勘查灾情,舟行巨浪中拯救落水灾民。只恐动作缓慢,又为百姓请求赈济,亲自到现场督放赈灾粮物,使赈灾物资既不滥用,又不遗留。又设法带领百姓疏导河水,使农田脱出以备春耕。又购荠菱种于水田中,使百姓得到好处,村庄中到处都有颂扬之声。
锡培曾三次参与管理乡试,同监考官精心校阅,所选人才都是知名人士,后升东平州牧。不久因母亲年老告休,家居时,始终不再入公门。有请他托办事的,都谢绝之。在家训导子弟严而有法,死时年66岁。